註1. |
光世代多機型所配發的6個可用固定IP,異動至ADSL將無法保留,將重新配發固定IP。 |
註2. |
因網路架構不同,申裝HiNet 光世代固定制無法同時申請MOD(互動式多媒體)、色情守門員或時間管理服務。 |
註3. |
原HiNet ADSL固定制多機型客戶,可保留原固定IP異動至光世代多機型(限固3IP);原HiNet ADSL固定制網路型客戶,異動至光世代多機型無法保留原固定IP,須重新配發固定IP。 |
註4. |
光世代業務之傳輸網路係採best effort模式,各服務速率指最高可提供之線路速率(line rate),視當時線路使用狀況、所連接網站頻寬、客戶終端設備等而有差異,實際傳輸速率將隨網路使用情況而變,因此不保證頻寬。 |
註5. |
本業務受距離及設備限制,供租對象為本公司採用產品技術可達之範圍為限。 |
註6. |
本公司擁有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。贈品於竣工後二個月內以郵局掛號寄送至帳單地址,不提供到府安裝服務 |
註7. |
如違反契約條款之情事時,本公司得暫停其使用或終止其租用HiNet撥接帳號及本業務帳號,並由客戶負一切法律責任。客戶如終止租用本業務,HiNet撥接帳號將自動回復計收最低通信費。 |
註8. |
客戶如終止租用或欠費停止使用HiNet業務時,原配發之上網帳號、會員帳號、e-mail帳號及其申請各式加值服務之空間等,本分公司有權得隨時終止租用或停止其使用。 |
註9 . |
客戶如申請終止租用HiNet撥接帳號時,原申請保留之E-mail帳號亦隨之終止。如違反契約條款之情事時,本公司得暫停其使用或終止其租用HiNet撥接帳號及本業務帳號,並由客戶負一切法律責任。客戶如終止租用本業務,HiNet撥接帳號將自動回復計收最低通信費。 |